一、学校概况
1952年 创建并成为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
1978年 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1年 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1996年 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
2000年 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2011年 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2012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年 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学校共有16个学院和174个科研机构,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近1556项,其中国家奖78项,建有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科研平台,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其中,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现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天目湖校区和江北国际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一校两地四区”办学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青年学子报效祖国、投身祖国的航空航天事业及为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贡献力量。南航也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南航的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我们期待您的加盟,并与我们携手共创南航光辉灿烂的明天!
二、引聘对象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引聘对象:
1.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2. 第二层次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科建设急需、且业绩特别优异者,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
3. 第三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相关待遇:
学校根据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学科类型等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提供的经费,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薪酬(可实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制)、实验及工作场所、科研助手、住房待遇等(基本标准见下表,学院可进行待遇补充,一人一议)。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除国家奖金外,江苏省财政给予1:1配套。
通过学校评审并推荐申报国家青年项目者,可择优聘任副教授及以上岗位,享受“长空学者”待遇。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空学者”计划
“长空学者”计划分为“长空英才”和“长空之星”两个层次,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
引聘对象:
“长空英才”: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长空之星”: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相关待遇:
(三)常规师资
引聘对象: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或相当职称者);应届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院高聘制度:对于学校同意聘用且具有发展潜力、学科建设急需人才,学院可以学校同意聘用岗位高一级聘用并兑款待遇。学院高聘人员按校聘岗位办理入职手续,其成功晋升高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后可转为相应校聘岗位。
高级职称岗位直聘制度: 对于学术水平高、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学校采用先上岗、后评审机制,通过考核审批者,可直接聘任副高及以上岗位,聘期内按照相应岗位兑现待遇,在约定的时间内要求通过学校相应职称评审。
引聘“绿色通道”制度: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和待遇。
引聘对象:
教授、副教授及讲师(或相当职称者)。原则上所有学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熟练使用英文讲授课程。全职在校一年及以上从事专业领域研究。
引聘政策:
1.引聘人员:35周岁以下且博士后毕业三年以内的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生。
2.引聘方式:以全职方式招收优秀的博士后。
岗位类别及说明
引聘对象:
1. A类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 B类聘用人员一般为硕士及以下人员,或连续聘用满六年未能晋升高级职称的A类聘用人员;
3.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
4. 符合所聘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
三、招聘学科及联系方式
四、应聘方式
1.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者请至南航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申请表》(请至http://rsc.nuaa.edu.cn/2013/1113/c706a20404/page.htm下载),或将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和获奖情况等)发送至rencai@nuaa.edu.cn,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岗位。我们在收到应聘申请后将回复邮件确认,若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请和我们联系。
2. 应聘普通师资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请至http://rsc.nuaa.edu.cn/2016/0918/c706a20419/page.htm下载),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
3. 外籍教师、博士后和专职科研岗位应聘请直接与学院或导师联系。
4. 以上岗位全年招聘。
五、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210016
联系人:梁老师 谈老师
电 话:+86-25-84892461 传 真:+86-25-84895923
人事处网址:http://rsc.nua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uaa.edu.cn
各学院网址:http://www.nuaa.edu.cn/xysz/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