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机械工程、兽医学、土木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畜牧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教育、控制工程、农业、国际商务、兽医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5年列入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 2017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和禅城区),校园总面积达3926亩( 其中含仙溪湖水面1700亩),建筑面积60万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683人,其中专任教师1091人。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89人,副高职称48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63人,硕士学位教师649人。教师中有双聘院士5人、海外特聘院士1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5人,珠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6人,培育第十四批国家级特聘专家2人、珠江学者4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良好的校园环境、浓郁的学术氛围和全面的行政服务意识以及学校国际化视野,学校正在实现跨越式飞跃发展。现根据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需要,2019年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18名优秀硕士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4. 境内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应为国内重点高校(原985和211、“双一流”高校),或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境外应就读于知名高校(软科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如有博士学历或正高职称则不限,但境内本科须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5. 如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历年龄不限;中级及以下职称硕士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艺术设计和数学教育类硕士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1.纳入学校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属于新机制专任教师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转正定级后税前平均薪酬不低于14万元,实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及职业年金。
2.符合佛山市安家补贴发放标准的将按照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申领,其中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100万元、博士20万元、博士后30万元、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30万元、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万元,但如果境内人才档案未调入或者在佛山市已经享受安家住房政策等将不再享受。
3.符合具有博士学历教师按照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招聘条件中的要求享受科研启动经费和相应的租房补贴,如达到特聘青年研究员申请转入事业编条件可以申请转入事业编。如具有博士学历且达到特聘青年研究员条件并愿意按照特聘青年研究员入职的,享受特聘青年研究员薪酬待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日零时止。校级面试时间为7月16日,体检时间为7月17日),校级面试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改变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表》(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荣誉证、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简历及相关材料等,务必同时发送到二级单位和人力资源处邮箱,二级单位邮箱见附件1,人力资源处邮箱rsc@fosu.edu.cn,务必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岗位和编号)+毕业院校。
3.报名材料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表》(附件2)。
(2)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4)国(境)外学习回国人员应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所需业绩材料。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管理部门6个月内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有效材料)。
4.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将符合条件且提供材料齐全者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对二级学院提交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复核后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当天提交所有材料原件供二级学院核验,核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2)注意事项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面试成员应最迟2019年7月20日拿到学位并可以承担2019年下半年的教研任务。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应届生(含2019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并均能在2019年7月20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5.其他
欢迎应聘者加入佛科院新机制教师应聘QQ群:663898136,及时了解学校的招聘信息和学校的各种相关情况信息。
四、考试
1.二级学院面试
二级学院组织应聘者面试(其中面试小组成员包含学校教务处领导),通过主题演讲、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不得少于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75分以上为合格并现场公布分数,二级单位将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后,并连同其他审核材料一起报人力资源处。
2.学校面试
人力资源处组织学校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含答辩),面试人员在学院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成绩
二级学院面试成绩占70%,学校面试成绩占30%。
五、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六、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